安徽合肥龙门吊销售厂家|安徽合肥龙门吊租赁公司|安徽合肥龙门吊出租公司【新东方起重】【18439002789】
河南省新东方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“韩起”牌桥式、门式起重机,提梁机,移动模架,架桥机,路桥用模板,现浇挂篮,造船门式起重机,港口起重机,冶金起重机,悬臂吊,防爆系列起重机的生产和销售。产品广泛用于机械、冶金、电力、铁路、水利、港口等各行业。产品性能优良,质量稳定可靠,深得用户好评。安徽合肥龙门吊销售厂家是新东方起重厂家实力很强的一个分点,近期签订了许多龙门吊租赁的合同,下面未大家做一个详细的展示,让您能更加放心的使用我们的设备。
安徽合肥龙门吊销售厂家起重机买卖合同:
合同编号:20160515
甲方:河南省新东方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:新东方集团
乙方: 签订时间:20150515
**条:标的、数量、价款
包括起重机的安装、运输、报检费及起重机的单位、数量、单价,生产厂家。
总价: (特种设备增值税**17%)
不含税价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贰拾叁万圆整。 ¥.230000.00元 (不含税价) 安装卸车吊车乙方提供 1、设备包含:详见出库单
2、本合同总计金额不包含设备基础的施工及制作(乙方自行解决)。此价格包含运输;合同总价不含税。
第二条:质量标准
1、甲方的设计应符合技术条款规定,符合门式起重机设计标准GB/T14406-2011。
2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明质量的资料:产品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资料。
第三条:供货时间
货款到账后15日内发货。
第四条:交货地点
乙方施工所在地(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项目部)
第五条:交货方式:
汽运,费用由甲方负责。
第六条:标的物所有权
标的物所有权在乙方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时,标的物产权归甲方所有,自乙方付清货款时起,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乙方。
第七条:付款条件:
1、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拾万圆整(10万元)定金。乙方提货出厂前支付给甲方拾万圆整(10万元)。安装验收一周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叁万圆整(3万元)。
第八条:安装调试与验收
1.安装、验收所需机械机具及人员由乙方提供,甲方负责技术指导。甲方人员食宿由乙方负责。
2.乙方负责办理质量检验、验收等相关手续,并承担全部费用,甲方提供整套验收资料。
第九条:技术文件
第十条:售后服务
第十一条:双方责任
第十二条:合同终止
这里就不在此一一列举合同条例了,有需要设备的客户欢迎您来电与我们详谈合作具体细节,新东方起重以“市场”为导向,以“人才”为根本,以“顾客”为上帝,以“质量**,用户至上”为宗旨,以优质的产品、合理的价格、及时的交货期、**的售后服务来取得广大用户的信赖与支持。安徽合肥龙门吊租赁公司,安徽合肥龙门吊出租公司杨经理联系电话:1843900278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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